在以「數字經濟背景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維護新問題」為主題的「知識產權維護高端論壇」上,十多位來自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地的知識產權領域知名學者、司法人員環繞數字經濟與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培養和維護問題展開了深化的討論。

據了解,本次「知識產權維護高端論壇」由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討中心、華東政法大學社會協同協作處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司法維護理論研討(華政)基地聯合舉辦。

華東政法大學黨委副書記應培禮教授在致辭中表明,企業的立異開展離不開知識產權的保駕護航,尊重知識產權尤其是中小企業自有知識產權有利於維護其立異活力,產出更大價值。要依法標準知識產權轉讓秩序,嚴峻遏製強製要求中小企業轉讓知識產權的霸王行為。強化對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培養和維護力度,讓歹意投訴和侵權行為無處遁行。
近年來,伴隨跨境電商、數字農業等數字經濟業態蓬勃開展,中小企業獲得了轉型升級的新動能。作為鼓勵立異開展的基本保障,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的培養和維護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效果,一起也因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不斷出現而面對全新應戰,例如被逼簽定霸王條款、被逼轉讓知識產權、缺乏知識產權維護意識、以及在與大中企業融合開展中被不平等輕視、對待等。
當時,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大約70%的發明專利,已成為我國立異的主體。許多立異型中小企業規模小,但開展潛力大、活力強。知識產權在社會實踐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效果,數字經濟也成為構建現代經濟體系的重要力氣。
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和信息成為重要的新式生產要素,技術效果的可仿製性、傳達速度、傳達影響力等得以極大提高,知識產權維護的難度也較以往有所加劇。一起,數字經濟連接的廣闊中小企業,尤其是製造業工廠,長時間以來缺乏知識產權維護意識,在法律知識儲藏和權益維護應對上認知不行、能力缺乏,經常會吃啞巴虧——立異效果被仿製,成本無法收回,失去了立異的決心。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知識產權研討中心主任黃武雙認為,中小企業對自身知識產權培養和維護意識不行、力度缺乏,維權難,有渠道使用優勢分配地位要求中小企業簽署不平等協議、強製轉讓知識產權、歹意投訴等新式問題,日益成為困擾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維護的難題。諸如此類的多種「霸王行為」,本質上是對企業的不公平對待和對商場經濟原則的違反。
浙江高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何瓊帶來案例共享「強化知識產權維護,依法維護著作權人的權力是很有必要的,這樣才幹激發創作者的立異活力。」浙江高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何瓊,為我們帶來版權領域內知識產權濫用的部分案例共享,包括花樣版權搶註案例、未提供底稿和版權證書主動取得著作權等。
華東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遷以視頻連線形式長途參加溝通共享。王遷經過共享自己投遞某學術期刊時,被要求簽署《論文著作權轉讓協議》的閱歷開場,類比電商渠道與經營者的關系,深化討論知識產權約好歸屬問題。
浙江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健表明,「雖然我國中小企業發明專利的請求占比達到了七成,但其間涉及到的一些糾紛問題不可忽視。在大企業推動立異時,如何發揮引領效果,帶動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協同開展,共謀立異、合理分配,這是需要我們持續重視和探究的課題。」
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二月就電商渠道知識產權條款存在的問題發表觀點圓桌談判環節,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二月就電商渠道知識產權條款存在的問題發表了觀點。「關於電商渠道知識產權條款的問題,暴露出的並不是個案。渠道協議條款修改,顧客與小經營者難有選擇權。」電子時代,所有權歸屬不清楚時,小經營者權益受侵害的狀況不稀有。二月表明,「理論上而言,《合同法》自身即可經過斷定合同無效等多種方法,矯正這種不公平。但在實操上,小經營者應戰渠道的動力缺乏、資源缺乏、能力缺乏。」
「知識產權不僅僅是一種私權力,它自身具有必定合法的獨占性以外,更多的實際上體現在社會性、公共性和商場的特點上面。所以,知識產權行使過程當中的過度獨占,必定會影響到商場特點、社會特點的最大化。」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維護處處長顧惠蓉談到,從長遠來看,對社會來說,知識產權的非法獨占可能在必定程度上對整個社會的立異、鼓勵起到削弱的影響。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維護處處長顧惠蓉在圓桌談判中共享「構建公平交易的環境,主動作為會贏得更大的開展時機和空間。」華東政法大學社會協同處處長、研討員虞潯號召,「加強中小企業知產知識訓練和扶持,標準知產轉讓法律行為,沖擊遏製強製轉讓霸王條款,讓知識產權回歸真正的勞動者。只要這樣,千千萬萬的中小企業才幹有時機長時間積累叠代立異,要防止大樹底下寸草不生的狀況。」